星期五, 九月 23, 2011

[吐槽]孔雀尾巴 道德/宗教 姿势意向

最近半年所看过的书中,有几本是关于科学和宗教之争的,其中有讲科学哲学的魔鬼出没的世界,也有批评宗教的檄文上帝的迷思,当然还从诸多书中了解到了美国公立学校中的智能设计和进化论之争,比如演化一书就专辟一章来严肃的介绍这个问题。本来准备就Dawkins的上帝的迷思一书写个读书笔记的,可是一来书本身读的比较辛苦,二来经过我个人的一番实践,逐渐兴味索然,到后来个人以为从枫哥那里最先听到的这个段子很适合信男善女们:

永远不要试图去战胜一个纯S|B,他会把你的智商拖到跟他同一个水平,然后用他丰富的经验打败你!

话虽然刻薄了一点,但是以美国公立学校智能设计的闹剧来看(小布什罪该万死),的确如此。Dawkins的书写的很精彩,旁征博引,但是在我个人看来,这不过是在宗教影响下的无神论者的辩锋之作,不过事情就是如此这般,不幸或者说幸运的是我又看到了Robin Dunbar罗宾·邓巴的bagua新作《你需要多少朋友》,其中最后两篇“大脑中的道德”和“当进化遭遇上帝”,又专门论述了以一个进化生物学家的角度看待道德和宗教,在我个人看来,这是迄今为止看到最好的关于宗教的科学解释文章。所以这一次专门来ba一ba道德宗教。

Dunbar使用了丹尼尔·丹尼特的“姿势意向”作为自己解释道德和宗教的理论的基础,但是且慢,上帝的迷思当中不是也提到了这个理论么,虽然丹尼特[1]的书还没有来得及看,但是我的书架上还是有两本他的著作的,一本是意识的解释,一本是心灵种种,果然在后一本当中我找到了丹尼特的理论原型。“物理意向,设计意向和姿势意向”。

由于内容庞杂,所以先写个打算、提纲,其实是方便自己后面的行文,以免遗漏了什么。首先需要说明为什么要谈论这个话题,然后介绍一下Dawkins的书中都提出了什么解释,其实关于这个主题“科学vs宗教”的有很多,从Dawkins书中引用的可见一斑,但是鉴于Dawkins的称号“最有名的无神论者”和这本书曾经荣登Amazon最畅销书榜的地位,算是有个比照。然后介绍一下Dunbar的哲学解释基础丹尼特的“姿势意向”,这也是Dunbar解释的核心。最后说明一下Dunbar提出的一些科学上的旁证,特别是解剖神经学上的证据。毫无疑问,迄今为止,还原论在意识、宗教上面进展有限,否则Dawkins们也不必如此费心,但是个人目前认为Dunbar起码走在了一条正确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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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先生有句著名的话“一想到雄孔雀那条艳丽的尾巴,就感到恶心”,以至于达尔文在后期研究生涯中穷十年之力写了一本书人类的由来及性选择,并引入了一个名词“性选择”来弥补他认为的自然选择理论所不能包含覆盖的进化动力,并把性选择提升到了和自然选择同等的地位[1]。虽然我本人对宗教及其狂热者从来不感兴趣,憎恶也许谈不上,但是轻慢自是难免,也许比不上Dawkins[2],但是肯定比我愿意表达出来的要强烈很多。但是就像Dawkins和Dunbar都指出的那样,对于人类历史上宗教的普遍性,以及用于宗教巨大的资源耗费,包括有些所谓“殉教者”对于Gene的流传毫无表面益处可言,对于一个进化论者来说,这委实是一个理应给予足够重视的领域,如果不能合理的加以解释,这简直就是另一个“雄孔雀的华丽尾巴”,所以暂且让我们放下门户之见,来心平气和的看看到底有哪些可能的原因导致了宗教成为了生活中必需品。

Dawkins在《上帝的迷思》第五章“宗教的根源”的一节中,首先就指出了大多数人能够立即想到的宗教的好处,“道德上的好处”,大多数宗教是叫人行善的,算是尘世生活中一点安慰剂和麻醉药,但是正如Dawkins自己声称的,无神论者一样可以有道德,宁静幸福的人,但是从历史上宗教的疯狂来看,如果果真只是让人幸福、有道德,那么宗教无疑早就混不下去了。因为既然有替代品,并且相比较而言,宗教还有很大的坏处,此消彼长,自然优胜劣汰。另外从西方传统而言,一向有自然之法(nature law)和上帝之法(god law)的区分,前者是所谓英美法系的“普通法Common law”的基础,可见西人对于道德和宗教还是有区分的。顺便bagua一下,Dunbar对于我们现如今羡慕的不得了的英美法系的所谓“陪审团”制度也颇有腹贬,原因还是在于上次介绍的Dunbar numbers,原来大约150个人的社区当中,人人都想属,就算不熟悉,至少对其平时言行有所耳闻,而到最终判决的时候,自然就不难了。比如说如果有人控告小莫“偷人养汉子”,我想我当时就八分信了,虽然理性的人最终肯定要讲证据。而现在社会由于规模的扩大,以及法律事务的繁琐艰深,不要说大多数村野乡民没有兴趣了解细节,更是没有能力了解。想想“辛普森案”中的种种离奇之处,后来居然变成证人曾经说过谎,导致其所有证词不可靠,最后辛普森居然因为没有证据而被释放了。而Dunbar给出的建议让“陪审团成员”变成一项专门的职业,让受过专门训练的人来应对日益繁杂的法律实务。好了,扯远了,重回正题。

Dawkins显然也意识到了以道德和精神阿片来说明宗教,还是有点不足够,然后他又介绍了类群选择,而这个正是Dunbar的说法,Dawkins显然没有了解这个说法的巨大潜力,而且比起Dunbar来,Dawkins显然说的不够清楚和有说服力。这里暂且按下不表。Dawkins第三次的尝试居然是“古尔德和列文廷”的进化副产品的理论,考虑到古尔德和列文廷[3]正是Wilson在社会生物学上最猛烈的批评者,而和Wilson持相似观念的Dawkins居然采用了这种说法,不得不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啊”。副产品理论说的是什么,进化一开始可能是为了适应其他的环境情形而发展出来了一种机制,随后被生物体用于其他方面,古尔德和列文廷举出的著名例子就是“圣马可教堂穹顶上的拱肩”,而Dawkins在这里还煞有其事的给出了一种原型,宗教上的迷恋实际上是源于“love”爱的副产品,这个不得不说是“授人以柄”了。随后,Dawkins话风一转,转而醉心于他的“meme”迷米的理论去了,声称宗教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基督教信仰的儿童应该成为“基督教信仰家庭的儿童”。总的来说,Dawkins的解释即便以我一个坚定地异教徒来看,也只是将信将疑,我知道宗教不对,但是这的确就是宗教的起源和需要之处吗?

相比之下,Dunbar的解释非常有趣,不过在此之前,需要介绍丹尼特的“意向姿势”的理论。丹尼特自己的解释比较复杂,并且充满了哲学意味,甚至有一本已经出版了到了第六版的书意向姿势,来专门解释他提出的这个概念,并且把这个作为自己心智理论(Theory of mind)的基础。这里我只能依据我目前的理解水平来描述,难免有所谬误,一切还请参见丹尼特自己的解释为准,wikipedia页面在这里Intentional stance

简单点说,意向stance这个词表示一个有认知能力的实体,比如你,如何预测一个事情或者物体的发生。丹尼特认为有三种基本的策略,分别是:

  • 物理姿势(physical stance),比如一个球体下落的轨迹肯定符合物理定律,而不会以你个人的意愿和愿望为转移。这种策略涵盖所有物理和化学过程。
  • 设计姿势(design stance),这种策略涉及到一些人工的设计,丹尼特给出的例子是闹钟,到时间就会响,虽然也许因为故障或者其他的原因并未发生,但是仍然是相当可靠的一种策略,几乎所有的人造品都可以算作此类,甚至连符合阿西莫夫三定律的机器人也可算作这类。而我们CSer常常会说的是程序是不会出错的,跑一下就知道了,如果没有得到你期望的输出,想都不用想就需要在自身找原因。
  • 意向姿势(intentional stance),这种是最复杂的和最高级的策略,简单点的例子,我想古龙小说里面的高手过招可以差强比拟,两个绝世高手相对而立,周围一片肃杀之气,过了不知道多久,突然有一方说自己输了,原因经过在脑子中一系列的推演,发现自己没有取胜的可能。这种预测的结果有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准确的说,其实只能算是一个概率。[4]

基本上,最后一种intentional stance可以把它理解成为empathy,过去习惯称为“移情”,现在也有些地方称作“同理心”。据称到只有大型猿类和我们智人本身才有这种能力,其中黑猩猩被人们研究的最多,我们可以从德瓦尔古道尔的著作中看到很多例子。比如德瓦尔曾经描述过一只占据统治地位的黑猩猩鲁伊特在收到挑战者尼克的挑衅的时候,虽然当时他非常害怕,但是在他转身面对挑战者之前,他还是设法把自己的呲牙咧齿的面容设法平静了一下,然后才面对挑战者。因为鲁伊特知道,面露怯容,显然不利于自己的统治地位。关于黑猩猩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所以毫无疑问,黑猩猩被看作是“智能生物”,不过研究人员也发现,黑猩猩的智力水平只能停留在四岁孩童的智力水平上。为什么呢?好吧,Dunbar同学该出场了。

Dunbar根据丹尼特的“意向姿势”给出了自己的Theory of mind,非常有趣。

“你知道上帝希望你要爱我”

这样一句话,Dunbar说既解释了道德,也解释了宗教。同时上面的黑猩猩的“移情”的能力,也可以隐含其中,怎么回事呢?

Dunbar说像“知道”“认为”“希望”“想”等等词汇就是我们用以表达“意向姿势”的工具,并且每多用一个这种词汇就加深一阶“意向”,比如

一阶意向,“妈妈希望你回家早点”

二阶意向,“小华希望小明知道他已经原谅他了”

三阶意向,“我相信知道Dawkins是真的认为上帝不存在”

这样不断地递归下去,可以构造出更高阶的“意向”,但是越高就越有可能没有实际意义,Dawkins在书中就举出了一个好玩的例子。不过,Dunbar,一般人所能够达到的自然最高的阶数是五阶,也就是能够被人理解的就是五阶,不相信的话,您可以自己尝试一下造句,看看你能构造出来几阶(记得把结果反馈给我哦,thanks),为什么呢?重点来了。

还记得上面提到过的Dawkins走马观花介绍的“类群选择”吗?由于在进化论的发展的过程中有个很有名口水战就是关于群体选择(group selection),由于没有看到原文,所以我不确定Dawkins的类群选择是不是就是group selecion,并且因此而没有太在意这个理论。传统上的group selection是说自然选择是发生在物种层面的,以至于有些个体会为了物种的长期利益而牺牲自己。幸亏有了Williams和Hamilton等人,我们才了解到其实所有个体都是短视的,急功近利的,竞争是发生在个体层面上,确切的说是基因层面,所以才有了后来的“自私的基因”的说法,当然那种传统意思上group selection是彻头彻尾的错误了。

不过Dunbar说作为一个社会性的群体动物,人类必须学会如何和群体内其他成员如何打交道,因为就像从德瓦尔哪里了解到的,灵长类群居动物在相互之间的皮毛护理上花费的时间惊人,而且群体内部也在不断寻求和解。非常有趣,虽然竞争是在群体内部发生,但是这种营群体生活[5]的灵长类动物却不得不在斗争当中求和谐,难怪他们会发育出来高度的智慧。难怪Wilson群居灵长类归结为生物体的四大顶级形式之一[6]。

Dunbar接着说,移情的能力给予了我们感同身受的能力,而人和人之间的交往最基本的原则可以归结为儒家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就意味着

“我了解不愿意东西被偷走”

表面上看这是二阶意向,但是实际上由于个体和个体的认可的东西可能存在,比如也许小莫就认为偷人没什么大不了的。这就意味着

“你和我都认为“我了解不愿意东西被偷走””

三阶意向性,这就接近道德的意思和个人宗教了。不过更进一步的是应该给这种加上坚定地信念和神圣的原则

“你和我都认为一般人都认同“我了解不愿意东西被偷走””

四阶意向性,这就是群体宗教了,也许你还没有完全明白,那么我们把上面这句话重新表达一下:

“你和我都相信我们“我了解不愿意东西被偷走””

群体宗教需要极高的认知能力,注意是五阶,因为你要明白上面这句话,你必须还能了解这句话的含义。

“你和我了解-“你和我都相信我们“我了解不愿意东西被偷走”””

顺便说一下,Dunbar自己在书中给出的例子如下:

“我希望知道我们彼此都相信上帝希望我们行事时心存正义”

五阶似乎是一般人所能够达到的天然认知极限,这也就表明了宗教也许的确有进化上的功能,宗教能够帮助群体规模的扩大,这也是Dunbar number 150的内在含义。Dunbar数字确切的讲是一个序列,3 15 45 120 150,Dunbar完整的解释如下:

非群体生活的只有两三个伙伴,也许是父亲母亲等等,而猴子等等只有一阶的群体性动物可以到达下一个数量,15个,而有两阶意向性的,包括猿和刚刚获得心智能力的3、4的儿童,能够处理好45个关系,而其他已经灭绝的比如直立人和尼安德特人等等,也许到达了下一个数量级120人,但是可惜的是,由于他们的规模没有进一步扩大,所以最重要的语言功能没有发展出来,在和我们智人的直系祖先的竞争当中失败了,最终都灭绝了,只有智人,度过了下一个瓶颈期,到达了现在的150个人的规模,并最终形成了高级的认知能力。

而据Dunbar说,宗教仪式总是伴随着持续的小范围的压力的仪式,这种持续的压力是产生人体天然的止痛剂,内啡肽的必要途径,而伴随着宗教体验的人据说内啡肽分泌水平在群体仪式中要大于独自时的水平。这也就解释了,也许宗教能叫人平静和更具幸福感吧,这也说明了心理学上常常提到的“从众”心理[7]。

好了,到这里,终于算是介绍完了了Dunbar的理论,不过还是有几个很有意思的关于意向性的话题,第一个就是小孩子,大家都知道2、3岁的小孩特别可爱,但是小孩子都会长大,乡谚有云“七岁八岁狗都嫌”,也许小孩子学会撒谎只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而自闭症患者由于不能理解别人的心理状态,所以活的特别辛苦。第二点,如果说人的自然极限是五阶意向性,那么天才也许就是能够拥有更高意向性的人,Dunbar举出了一个莎士比亚的7阶意向性的例子来说明天才。第三点,关于个人宗教和无神论,个人宗教,如前所述,是三阶意向性,无神论者,或者有些异秉的人也许不是不知道更高意向性,也许他们是故意不和其他人认可,不“从众”,过于坚持自己的想法,所以在别人看起来,他们就只有三阶意向性,所以这些人往往孤独,并且遭遇精神危机的可能性似乎也更大。不过在群体性为恶的事件中,这些人似乎也往往能跳出从众,做出更人钦佩的举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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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上面的解释似乎近乎哲学和猜度,我提到那些神经解剖学的旁证在哪里呢?据Dunbar介绍,以及从达马西奥哪里了解到的,在我们做出重要决策的时候,情绪系统扮演了异常重要的角色,而据最新研究表明理性选择和道德评判系统是大脑中两个单独的区域,而且以不一定会同时执行。后者是大脑中的额叶部分,也就是负责高级处理的新皮层,而据上面所述,道德实际上就是意向性,这也就说明了意向性的重要性。

第二条旁证是所有灵长类动物的纹妆皮质和新皮层的大小比较,纹妆皮质是负责处理视觉的,这种关系并不是线性的,到类人猿为止,纹妆皮质开始缩小。Dunbar给出的解释是随着大脑容积的扩大,在获取更多信息已经没有更大的作用了,相对应的,负责对获得的信息进行高级加工的新皮层开始急剧扩大,特别是额叶,也就是心智理论的出现的原因就在于大脑进化到了这个地步。而进一步的,把前面所说的各个能够达到不同阶数的物种(猴,类人猿,直立人,智人)的额叶大小划一条线,会得到近似直线的结果。Dunbar以为,这绝非偶然。

Theory of mind, 语言,意识,这些奥秘等待进一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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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最后作为一名CSer,还想说说我自己以Dunbar的“意向性”理论为基础,对计算机科学,特别是AI有什么借鉴之处。首先,我敢打赌,如果你有cs的背景,那么你一定会被上面的“几阶意向性”的理论感到着迷,尼玛简直就是递归吗。不过和计算机不一样的是,计算机上的递归要求找到循环不变量,并找到最终出口,不能无限递归下去。而人类的意向性功能好像有天生的“二元性”的功能,能够得到一个迅速的近似解,不需要真正执行完所有的条件搜索。而计算机的数学基础通用图灵机的数学表示里面的五个集合也都是有限集合,也许AI的发展需要真正的全新模型和数学基础了(不知道哪位能有所发明呢?欢迎与我共享)。

另外上面提到的第二条神经解剖学的证据,纹妆皮质,我好像已经不止一次私下里对google自己宣称的使命“整合全球信息”表达过不满了,信息越来越多,像传统的SE那样把所有的web page都索引起来,显然只能做到基于关键词的查询,而对于比如语音和图像就无能为力,搜索引擎SE到了需要做减法而不是加法的时候了。

最后,用意向性来解释一下google的算法:

“google认为你也认可它的这个算法,如果一个页面的反向链接越多,那么这个页面重要性越高”

可以看到,只是两阶,还差得很远呢(纯属bagua,请勿介意)。

注:

[1]虽然现在大多数生物学都同意性选择可以归结在自然选择之下,只是自然选择一种特别重要的特殊形式,更详细的请参阅海伦娜的《蚂蚁与孔雀-耀眼羽毛背后的性选择之争》一书。

[2]从Dennett的wikipedia页面上看到Dawkins和丹尼特并称新无神论的四骑士之列,四骑士是?乃是启示录当中的“瘟疫、战争、饥荒和死亡”四人也,一笑。

[3]第一次看到列文廷其人还是从松鼠会的桔子帮小帮主的文章,可惜那时几乎不了解Lewontin,列文廷当年是Wilson亲引荐至哈佛大学的,不过本着“真理高于一切”,最后和同为哈佛的古尔德一起成为Wilson的最大对手,据称三人此后居然见面都不打招呼的地步。此公的光荣事迹还包括辞去美国科学院院士职务一职,要知道一共就只有12个人做到了,和古尔德一样,socialism倾向着实可疑。另小帮主的这个文章还介绍了丹尼特,不过显然她也不知道此人是谁,只是来头很大,^-^。

[4]不过很奇怪的是,人类好像是天生的二元论者,在我们表达的时候,我们甚至会用“可能会”或者“可能不会”来表达自己实际上的态度。而人类在概率估算方面的差劲早已经为人所熟知,更别提贝叶斯的条件概率了。至于动物,由于无从得知他们真实的想法,但是基于动物在争夺配偶的战斗大多以恐恫为主,我们同样可以猜测他们也是“二元论者”。而同样作为佐证的还有德瓦尔德《灵长类动物如何谋求和平》,Dawkins在《自私的基因》的第五章论及动物的攻击行为的ESS的分析也颇为有趣。

[5]灵长类为什么营群居生活,说法很多,基本上可以肯定的是为了躲避天敌,想想那些天上的猛禽和水源中潜伏的猎击手(鳄鱼,中爪兽等等)。IPTV上记录片屏道的《进化》系列节目第一节就是《眼睛》,灵长类极度依赖视觉,有很好的双眼视角(60度)和彩色的视觉系统,但是不幸的是他们看不到背后,嗅觉更是退化的严重。群体生活可以形成交叉火力,并且相互之间的鸣叫据说意义丰富。这也许是语言起源的一条重要线索吧。

[6]Wilson的四个顶峰,管水母,社会性昆虫,以及社会性脊椎动物和人类。

[7]Dunbar的研究似乎自始至终贯穿着两个主题,一个是社会群体的规模,另一个则是内啡肽的作用。除了宗教,Dunbar还认为集体哈哈大笑和音乐同样也扮演了重要作用,三者鼎足而立,而宗教在人类群体发展后期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至于音乐,我想我在世博会的国家馆演出,特别是非洲国家和近东、中东的演出中看到了。

星期四, 九月 08, 2011

[知道疯子]Robin Dunbar 你需要多少朋友

有一本书叫《苏格兰人如何发明现代世界》,一直无缘得见。不过从一个苏格兰人Robin Dunbar的这本书《你需要多少朋友》倒是这背后的一点故事。

可以简单地分成两个原因,内因和外因。内因是苏格兰加尔文教派长老会试图让每一个佃农都能阅读圣经,从而推动了教育的机会平等。从而推动了称之为苏格兰的启蒙运动的产生。最有名的人物包括现代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实证主义的哲学家大卫·休谟等等。外因则在于随着日不落帝国的疆界的扩张,帝国越要越来越多的管理人才,由于条件多半艰苦,关山万重,事实上,是苏格兰人而不是英格兰人成为了这个帝国当中的“吏”。因此,苏格兰人成为了英伦最成功的移民群体。

随手附送苏格兰bagua一个,Waulking songs:盖尔人的号子,起源于苏格兰西部外赫布里特群岛上的女性为了软化和绷紧新制的苏格兰花呢时候的劳动歌曲[1]。节奏感非常强烈,很难相信,如果没有点乐趣,这种单调的工作,并且男人都外出在外的情况下,如何才能做下去。
Dunbar在书中如此写道: “Waulkling songs半是无意义的音节,半是反映人们贫苦和辛苦生活中的乐趣——且往往是淫秽——的歌词” ,这个人太有趣了,太bagua了,太有文化了。好吧,这一次的主题其实是我的新偶像Robin Dunbar和他的书《你需要多少朋友》。

上一次我说英国人,比如Dawkins,Baker,Ridley,贾德森等人的文风华丽,喜欢买弄bagua,Dunbar显然深谙此道,个中高手。而这本书本来就是一个在杂志和报纸上发表的科普文章合集,重新编排以后合集成书——可以想见bagua有多么猛烈了。中文版的第一页上面的上架分类建议写着“社科文化”,好吧,我承认人类学和进化心理学都不能称之为科学,起码是自然科学。但是Dunbar一再声称进化生物学,而他写的这些东西从我个人看,和Dawkins乃至Zimmer也相差不多。那么,怎么回事呢?

知道Dunbar是在Zimmer的《演化》一书当中的第四卷“人性在进化中的地位与进化在人性中的地位”,从心智理论(theory of mind)到语言的起源,人属的群居生活所引起的变化,尼安德特和直立人等其他表亲的灭绝等等都引用了Dunbar的研究。这本书的英文名是How many friends does one person need——Dunbar’s number and other evolution quirks.

这本书的确提到了邓巴数字150,虽然总的来看,Dunbar自己的研究也贯穿全书。但是并没有很明显的展示出来。倒是other quirk吐槽的既多也有趣。

从Dunbar本人的主页发表物来看,Dunbar的心理学背景毫无疑问,他本人也在oxford的人类学和民族志学院任教授一职,但是在我看来,他的研究更接近于进化生物学的路子。

从演化一书当中我们知道了Dunbar说灵长类的大脑的新皮层[2]和社群规模的大小呈正比。因为灵长类是一个等级制度明显的社会,这一点我早就从德瓦尔那里知道的更多,而等级社会意味着你必须记住所有其他社群成员的地位,同时根据不同的成员地位做出相应的应对策略。换句话说,就是需要社群中的个体具有empathy,移情的能力。显然社群的规模越大,要记住的个人和需要的应对策略也就越多。更妙的是,社群的规模大小居然是语言产生的关键。

毫无疑问,语言本能(language instinct,Steven Pink发明的词汇)是智人特有的本领,无论什么肤色,什么种族的儿童如果从小寄养在不同背景下,那么他/她一定可以学会其养父母的语言,但是类人猿似乎怎么也学不会,很有名的倭黑猩猩明星坎茨号称可以用英语和研究人员交流,但是实际上坎茨只能使用单词,而是是图片的方式。既然语言是人类的本能,那么起源于何处和什么时候呢?有很多假说,其中个人最喜欢的一个是“手语假说”,第一次在Ridley的先天、后天上面看到,私底下我已经和很多人表达过了对这个假说的仰慕之情了。好bagua不嫌重复,那么我就再来重复一下吧。

手语假说的第一条线索是来自尼加拉瓜的一个聋哑学校,为了帮助学生们学习发声说话,老师们故意不教学生们通用的手语,而是用“手指拼音法”来替代,但是不幸的是,这个方案失败了,不过老师们发现学生们虽然不能和自己沟通,但是相互之间却沟通毫无障碍,原来学生们早已经发展出来了一套成熟的手语,虽然不同于通用的语法,但是经过语言学家Judy Kegl的研究,她发现孩子们使用的是一套成熟的、具备乔姆斯基文法的灵巧手势,而且年龄越小,越后来加入的学生使用的越成熟。按照Zimmer的说法,她们见证了一门语言从单词过渡到规则文法的句子之间的产生过程。[3]

另外一个线索是所谓的洋泾滨语,很早人们就注意到,虽然在成人们学习外语的时候,往往会变成洋泾滨语,但是奇怪的是,这些人的孩子们之间虽然依然是洋泾滨语,但是和他们的父辈们比起来,这种洋泾滨语出乎意料的合乎语法规则,虽然某些表达可能不太一样,但是在和母语使用者交流的过程中,几乎毫不费力。也就是说,每个人身上天生就有学习语言的句法规则,不过可惜的是,这种自发的能够正确学习外语的功能,就像大多数人的乳糖消化酶的制造功能一样,在过了儿童期之后,这种基因上的功能就关闭了[4]。大约在7、8岁左右,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这些人对英语感到头疼的原因。

好了,为什么手势导致语言的产生,或者说语言产生于手势而不是声音呢?从德瓦尔那里我们知道黑猩猩社群中相互之间的皮毛护理是最主要,并且最重要的社交手段,甚至连冲突之后的和解都是以皮毛护理开始的。而按照Dunbar的见解,这种的极为耗费时间精力的皮毛护理随着社群规模的扩大,已经渐渐变的不切实际,为了发展出来新的社交方式,类人猿产生了语言,很可能一开始是手势而不是言语。这就是所谓的“手语假说”。

啊哈,多么令人震惊的发现啊。我们早就知道人类的天性就喜欢bagua,英文叫gossip,正式点叫流言蜚语。传统的解释是我们这个种族及其依赖群体生活,相互之间需要相互交互信息,比如那里有新的猎物的踪迹,所以自然选择把那些热爱说话的基因选择了出来,所以我们都是那些人的后代,而那些不爱说话的人早就死光了。但是现在Dunbar居然说热爱说话才促使了我们的大脑进一步长大,才使我们从黑猩猩和倭黑猩猩中脱离出来,而热爱说话也是智人种在和其他人科表亲,比如尼安德特人,直立人等等的竞争中获胜,因为智人的社群规模式150人,而其他人种可能只有100人左右,黑猩猩大约在50人左右。邓巴数字150的魔力就在这里。而这也碰巧成为了现在火热的社交网站们追捧的数字。也就是说你的社交规模最大上限大约只能到这里。

这就已经足够让人吃惊的了吧,不过在Dunbar的书中,Dunbar居然接着说社群规模似乎也决定人类道德的产生,甚至给出了一个我见过最好的关于宗教起源的解释,鉴于涉及到宗教道德,比较繁深,容我先买个关子,下次再讲。

好了,总结一下Dunbar教授的研究,社群的规模和社交关系的复杂度决定了心智理论的发展,决定了人类发展出来了巨大的大脑和高级智能,乃至语言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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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累啊,终于说完了应该以怎样的一种态度去读这本书。不过就像我刚刚提到的,Dunbar这本书不光是他的研究成果,其中见插了n多bagua,下面随手在再点吧。不过个人建议最好去看书,否则说真的,你就对不起你bagua的天性了。

首先还是关于大脑容量的,雌雄单配型的大脑容量更大。Dunbaar和合作者发现在单配型的鸟类当中,大脑比多配型的鸟类的大脑都要来的大,而在哺乳动物当中的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为什么呢?原因在于幼齿的难以养育,鸟类需要飞行的技能,智人则是由于他那硕大无比的脑袋。人类实际上都是早产儿,按照大脑容量,人类的怀孕时间应该再加上12个月,大多数类人猿在出生之后,至多1天,就能够玩耍嬉戏了,而人类则大约1岁的时候才能蹒跚学步,补足了12个月之后。带来的影响深远后果就是一夫一妻制,虽然现在的研究表明,那些我们原本以来终于配偶的鸟类实际上也经常偷情,考虑到所有物种的最大努力和最辉煌的成果就是基因的延续,这也就没有什么奇怪的了。而单配型的大脑为什么更大呢,想想现在的剩男剩女吧,不得不说,能处理好比如两人的相互成长包容,婆媳关系等等,如果没有一颗聪明的脑袋会有怎样悲痛的后果了[5]。

另一个让人惊异的发现是和基因印迹相关[6],按照传统的遗传学理论,每个人,包括大多数有性繁殖的物种,会分别从母亲和父亲哪里继承两个基因,等位基因,基因表不表达,取决于是否是显性还是隐形,但是不会区分是来自父亲还是母亲,而基因印迹则说基因的确会区分是来自母亲还是父亲,最有名的一个例子是制造胎盘的基因就是由来自父亲一方的基因负责的,因为胎盘相当于母体的寄生体,父亲根本不相信母体能够提供足够的营养给胎儿。

基因印迹方面的证据表明,灵长类物种的新皮层大小和群体中雌性个数密切相关,而边缘系统[7]的大小和雄性个数呈正比。alas,到这里我才明白了德瓦尔说的

“黑猩猩是雄心联合制,倭黑猩猩是雌性联合制。人类是以一夫一妻制为基础的,加上雄性联合和雌性联合”

具体含义。而给出的解释也精彩绝伦,雌性的社交技巧才是新皮层变得更大的因素,因为她需要姐妹们支持她成功的繁衍后代,所以她需要高超的设计技巧,想想那些优雅的女沙龙主人们吧;雄性自然得倾向和要求是对于优势地位的争夺,这就要求雄性在应该冲动的时候冲动。不要太理性,勇气高于智商。(以下纯属个人bagua猜测)所以,毫不奇怪,大多数自闭症都是男孩,而男性的智商水平也分化的特别严重,因为女性在怎么差劲,她也需要小女人,男性如果不能在体力上占据优势,那么他显然需要非常高的智商,才能在本能之外更好的判断值不值得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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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可以ba的是内啡肽,书中一再提到了这种化学激素,号称是身体内部的阿片[8],天然的止痛剂,在轻度慢性疼痛时发挥作用,通常源于身体大面积受压,比如体育活动和热水澡,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从事这样的活动之后感受到充盈的幸福感的原因。同样,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女性都渴望获得一个强有力的hug的原因,身体接触的秘密就不再细说了。很有趣的是,Dunbar还解释到了天才之所以成为天才,在经过一番艰苦的思考和工作之后,就像我自己常常说的“脑袋就像糨糊一样”之后,天才们在头晕目胀之后,他们的身体内分泌出了足够多的内啡肽,从而让他们能够更快更好地投入到下一段工作学习研究当中去。是的,天才是需要艰苦的努力的。说到这里,我不禁想起,观止这本书上一个片段,卡特勒,这个MS NT的暴躁的掌舵者,时常在愤怒的不能自已的时候捶墙,以至于有一次竟然把手指弄骨折了。我在想,天才们是不是有的时候故意提高制造内啡肽的分泌水平,虽然他们似乎自己并不知道。

说到天才,Dunbar同样也ba到了,我们早就知道身材高和长相漂亮(也就是更对称)的人在职场上更容易获得成功,现代Dunbar说他们居然繁殖能力更强,而且健全的身体更代表着健全的精神,天才们都是通才,体育成绩好的,智力也好,同样他们还是乐器高手或者科学达人。谢耳朵逊爆了。

说到音乐,Dunbar说音乐的早期形式“妈妈语”,就是母亲对着孩子喃喃低语的说话方式,他认为这是从音乐到语言的必须步骤(注意:和上面的手语假说有冲突),请参见上面的Waulking songs。

语言,Dunbar同样忧心与盖尔语消失的前景和自豪于自己的拉丁语的A级水平。

可以bagua的东西,太多了,Dunbar,Dunbar,Dunbar

注:

[1]你一定很奇怪她们在干什么,其实就是类似鞣制皮革的多人重复动作。

[2]也就是最后进化出来,负责高级思维处理的部分。

[3]本段内容改写自《演化》p254~255。

[4]我虽然没有小孩,但是从教主和麦兜对他们的女儿描述过程中,我也得到了一些幼儿的学习功能不同于大人的间接认识。比如有一次教主告诉我他女儿在看到一片小铁皮之后,会指着相框,因为她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她知道那个相框后面有个一样的东西,而在麦总的家里,我也亲眼目睹了他们家的女儿虽然一个字也不认识,但是看图说话的本领让我吃惊不已。

[5]我曾经听过一个同事很奇怪的说“我lp的妈妈要过来住一段时间”。

[6]第一次看到基因印迹是在Ridley的人种自传23章的第十五章,介绍了令人着迷的普拉德·威利综合症安吉尔曼综合症

[7]边缘系统,也就是情绪系统,最好的参考书无疑是达马西奥的几本书。

[8]译者很有爱啊,鸦片翻译成阿片,还有诸如“欲寄彩笺兼尺素,山长水阔知何处”等等。

星期六, 九月 03, 2011

[知道疯子]hgye的进化生物学辉格式阅读书单_v0.1

辉格史观指的是:

辉格史观一词来自历史学家Herbert Butterfield于 1931年的一个演讲。根据Butterfield的观点,辉格史观者相信在历史学中存在演变的逻辑,他们用现在的标准评判过去。虽然在政治和历史学领域辉格史观)不被认可,它在科学史领域还是有存在价值的。科学领域的工作是具有累积性的。我们比前人们知道的东西要多,而且通过审视他们的错误我们学会了他们当时不能够理解的东西。

简单点说就是认为后来的人认识的比前人要更好,也就是历史是“进化”而不是“演化”的。基本上已经不被主流历史观认同,只在特定的领域,特别是科学史上认为是有价值的。因为科学史就是一段不断加深认识的过程,虽然偶有波折,比如光的波粒二相性,但是大体上还是上升式获得发展的。

第一次看到辉格史观是从海伦娜·克罗宁的《蚂蚁与孔雀-耀眼羽毛背后的性选择之争》上看到的,很讽刺的海伦娜就是用这本书来反驳,在进化论,这个纯正的自然科学分支,并且是辉格史观的源流之一,自然选择的共同创始人达尔文和华莱士的观点,特别是他们的分歧对于后来的进化论发展的惊人预见性和正确性。似乎是由于,一方面是达尔文渊博的学识,刻苦的钻研和惊人的谨慎[1],另一方面则是由于自然选择这个理论本身的虽然简单但是极其广阔的内涵,很容易被人所误解。事实上,个人发现至今Evolution似乎任然有某种魔力,而且似乎人人都懂“进化论”,简直就是一个大盒子,什么都可以装进去。

我本不是生物学科班出身,只是基于两点,第一点是长期兴趣,从cs出发,到AI,再到认知科学,最后发现进化论是必经之路,所以我会特别关注比如意识的起源,语言的起源,以及人类/动物的情绪判断等等;第二点是机缘凑巧,基于顶尖geek的理念,“重新定义问题,直到它变得富于挑战性并且充满了乐趣”,把boring变成interesting,所以对于sex这个话题个人也特别关注。[2]

而这个书单的目的主要是记录个人的阅读历史,从这个意义上,我个人的阅读历史显然也是一个不断校正个人观点和发现的过程,不过在接下来的书单我还是尽量调整成现在的认知水平,在此基础上,兼顾我个人的阅读史和阅读计划,即包含肯定打算读的或者正在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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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书单的准备过程中,我发现了Yale的一门公开课《进化、生态和行为原理》,由Stephen C. Stearns教授讲授[3],从其讲课的章节来看,基本上就是我想要完成的任务,而且肯定强太多,不过很可惜中文翻译到目前为止只到第7课,而且似乎很久没有更新了。课程的内容也很好,概念清楚,脉络清晰,讲授的也极有趣。事实上,如果你只打算达到通志教育的水平,而不关注bagua轶闻的话,个人建议只看看这门课程就足够了。所以我把Stearns的这本书,也是课程的参考书放在第一本,虽然这本书很难找到,但是Yale的课程页面上有html格式的每一课的脚本,也仅够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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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进化论是20世纪40年代开始的,60年代迎来革命,70年代全盛,所谓“新的综合”之后的进化论,核心观念可以用道金斯的“selfish gene/自私的基因”来表达,也就是微观层面的进化时发生在分子水平上,DNA上的序列构成基因,基因表现为性状,比如由单个基因决定的眼珠颜色有没有耳垂等等。而自然选择也是在基因层面展开。所以首先应该了解一点分子生物学的基本常识,具体就不推荐了,北大生命学院原来有一些课程的ppt可以下载,不过现在好像不能访问了。推荐几本好玩的书吧。

Matt Ridley是我最中意的英国科普作家,他的书每本都可读性极强,而且颇能抓住热点。顺便bagua一下,英国式的作家都极有文化,相比美国同行来说,可以说是“潘文灿若披锦,往往见宝”,抛出bagua的速度和频率让人叹为观止,他们甚至故意组织文章,以方便卖弄bagua,除了Ridley之外,Dawkins和奥利维亚・贾德森,以及罗宾·贝克也是个中高手。

Ridley的这本书上面所说那种故意bagua的典型之作,截取了每个染色体上的一个基因讲了一个故事。bagua太多,比如基因印迹,端粒酶,沅粒等等,每一章都很好看。

由双螺旋的发现者Wason操刀,很多故事很有趣,比如优生学和冷泉港的渊源,在比如软件英雄,Jim Kent,还有比如剪切酶是为什么发现的,病毒学史等等。

这本书还有一个配套的纪录片,http://www.verycd.com/topics/139656/

和上两本书很有多重复之处,比如亨廷顿舞蹈症,癌症,基因指纹,但是至少有一章介绍人体免疫系统的,人类白细胞抗原HLA和主要组织相容性抗体MHC和B/T细胞的介绍,至少是我看到比较详细和精彩的介绍。而免疫系统在后面的达尔文医学当中也特别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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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分子生物学之后,就可以看看“新的综合”的核心观点了

道金斯三部曲之一,80年代的书,还没来得及看,准备在kindle上面看

道金斯三部曲之二,没看,kindle

道金斯三部曲之三,暂无中文译本。上面说过的性状是基因的外在表现,但是实际上,我们受到基因支配的不仅仅是这些,还有很多本能,或者说潜意识行为,比如行为、语言、智力等等。Dawkins本人喜欢的一个“延展的表现型”的例子就是海狸筑的坝。和下面所谓的社会生物学有着极其密切的联系。

G. C. Williams(威廉斯)作品,下载不到也买不到。

同样是Williams作品,Dawkins虽然名头极响,但是正如我曾经ba过的,Dawkins和Wilson被称为“Williams和Hamilton”的斗犬。Williams和Hamilton,再加上Robert Trivers三人,被认为是60年代的革命的领导者(也许还要加上J.M.Smith,学术史不了啊),由于暂时不打算收入后两者的书,在这里一并为三人做个简单的介绍吧。

G.C. Williams这个相貌如林肯的大胡子爷爷,据说生性沉默寡言,谦逊,说话柔和,但是说话的时候别人都会倾听。如果说英国同行的风格是“潘文”,那么美国人的风格就是“陆文排沙拣粒,往往见宝”,不知道如何才能拥有如此这般的睿智,也许最能奢望的还是卖弄八卦吧。

关于适应(Adaptive)这个话题,Williams是无敌的。

Adaptivation适应性,顺便小小的bagua一下,不知道那本书上看到说啄木鸟几乎按照完美的统计学规律,平均在每棵树啄7.3次,比人类理性的计算行为都要好的表现。实际上以适应论者的观点看,这是很容易解释的,如果一个啄木鸟不是按照这个次数来寻找食物的话,那么在一个严寒的冬季的艰难岁月当中,它很可能死于嬴弱,那么活下来的个体就会把这种倾向,一棵树上只打7.3个洞,找不到虫子就换一棵,遗传下去,直到调整成在看起来都不可思议的完美行为[4]。

W.D.Hamilton,他对于性选择的贡献“红桃皇后”假说和寄生虫的作用,现在看起来比达尔文正确。[5],死于AIDS,因为他想搞清楚HIV的起源。

Robert Trivers,可参见辉总雄文超级大牛人Robert Trivers,实际上Trivers的这5个“我靠”可以作为后面的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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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物学,上面说到了延展的表现型,而社会生物学的目标是解释物种行为的生物学基础,Williams的群体选择理论,group selection的含义是生物其实是在种群内部和同种生物进行竞争,而不是种群

E.O.Wilson的大部头,还没有来的及看。

Ridley,生物学的基础对于我们的影响有多大,还原论是否适用于比如智力,语言,意识等等;还是说环境对我们的塑造更重要;这本书虽然没有给出最终答案,但是Nature vs Nurture这个永恒的话题多少要了解一点吧。要不然你怎么明白古尔德和Wilson/Dawkins吵什么呢?

另外这本书还介绍了极富魅力的语言的“手语起源”假说。

题外话,自从我知道了表观遗传学之后,终于欣喜看到了这一话题步入了悖论的行列。

卡尔·齐默也是和Ridley一样会讲故事的科普作家,这本书篇幅虽然不大,但是提供了红桃皇后的清楚说明,还有达尔文的诸多bagua,也有人性的最新bagua,比如手语假说,虽然上一本要详细的多。语言的进化动力学研究。还知道了罗宾·邓巴。

Dawkins的炫耀之作,以追溯人类的物种共祖为线索,在很多小节中选取了几个物种作为故事讲述,涉及到了比如方法论,本体论等等,非常有趣,事实上,这也是目前为止我最喜欢的Dawkins著作。

J.M.Smith演化博弈论的第一人,同时据称也是研究sex方面的第一人,还没读。

Nowak著作,里面充斥了数学公式,最后一章是关于语言的模型。没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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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选择sexual selection

同样是Ridley的bagua神作,但是感觉翻译的有点不大好。

一本被大多数人低估的书,大多数人只是认为好玩的bagua搞笑,只不过因为涉及到了性,实际上性选择理论非常迷人复杂,到现在为止,其实还不能确定性的起源,或者说为什么需要性。不错,贾德森博士的确有炫耀的嫌疑,但是作为Dawkins的同事,这本书其实大有雄心,虽然连 “性选择”都没有提,尤其是它基本上只是描述现象,而不做解释,我想我看到了很多在性选择这种强大的压力下各种各样匪夷所思的表现。有了这本书做底子,在看到的时候自然可以回想起来作为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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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他和亲代投资

海伦娜·克罗宁,同样是Dawkins的同事,不过是哲学系的,这本书基本上是观念史,所以很难读,搞哲学的就是不一样啊。但是这本书的主题既包含了性选择也包含了利他。

Ridley,利他。

妖怪罗宾·贝克之一,贝克的风格和贾德森几乎是两样,贾德森是几乎不做任何解释,贝克的这两本书却是给出一段场景,然后就给出一个解释,而且看起来似乎有不忌惮给出最有争议性的解释。比如这本书里就有颇为人所诟病的“强奸自然史”的介绍,似乎rape行为也是一种典型的适应性行为。要命的在于贝克说的话很多是对的,很多是有争议性的,但是他一点也不care,这也许就是学术和观念的区别吧。事实上,我个人不太推荐女孩子读这两本,特别是观念不正确的情况下。

  • 婴儿战争

罗宾·贝克之二,同样bagua,同样极富争议性。比如给出了乱伦的冷静风险,基因的遗传优势是3/4而不是1/2,虽然从动物界来看,这不是什么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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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利亚湖的丽鱼是最有名的“辐射演化”的故事之一。

作为一名左派和socialism疑似倾向的知识分子,个人其实不是很喜欢古尔德。不过这并不妨碍阅读他的著作。特别是考虑到他其实反对的是诸如“强奸自然史”等等剑走偏锋的解释,以及他对于“演化没有方向性”的坚持,也让人对他的人品敬佩尤加。
而这本书无疑是古尔德的最有名的作品之一,特别是还体现了他的“间断平衡”的原创理论。
总体来说,古尔德的书也大都可以一读。[6]

E.O.Wilson的生态学著作,从中知道了很多,大灭绝和喀拉喀托以及岛屿生物地理学。Wilson最厉害的地方在于他也有很多bagua,但是他的bagua都不是刻意的,而是为了支持他的某项观点而举出来的,知道了吧,这个人可怕的地方在于你根本不知道他到底还知道多少。太博学了。

Wilson的其他著作也都应当一读。[7]

生物地理学,生态学,教材,更容易建立正确和清晰的概念。

Williams,达尔文医学,很有趣,知道了毒力的进化论解释,还有植物毒素等等。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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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长类动物研究

德瓦尔,目前为止我最喜欢的灵长类研究专家,性权利。

黑猩猩雄性联合,倭黑猩猩,雌性联合,智人,雄性联合+雌性联合+一夫一妻制[8]

珍·古尔多自传,最有名气的黑猩猩研究专家,第一次发现了黑猩猩使用工具,捕杀同类,照顾同类等等。没读。

罗宾·邓巴对于灵长类群居生活对于我们之所以成为人,“智人”的洞见对于大脑容量的扩大,其他诸如直立人,尼安德特人等的灭绝,特别是语言的起源的历史机遇,给出了特别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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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金斯,最有名的无神论者,不过那是在英国,鉴于在中国都是无神论者,无神论其实不是什么大不了的。这本书有点dull,放在这里的目的是说大英帝国的子民似乎总是拿God不当回事,要不Queen就是他们嘲讽的对象。而英国人里面的Socialism和无政府主义疯子似乎也格外的多。生物学上伟大的J.B.S.霍尔丹就是Socialsim,当然还有奥威尔,自愿到西班牙当炮灰。[9]

 

最后,这个书单实际上还可列,不过要花多久时间呢,即使是上班族,我觉得有半年的时间足够阅读这些书了。[10]

注:

[1]同样基于辉格史观的理由,至今为止还没有读过达尔文的著作,但是通过一些读物我已经基本上了解了老先生的生平和诸多bagua,不得不说,达尔文虽然没有取代上帝,但是他犯错误极少,特别是考虑到在他那个年代,对于现代遗传学几乎完全不了解(要等到孟德尔横空出世),更别提分子生物学了,这个成就已经不单单可以用伟大来形容了,难怪卡尔·萨根愤愤不平地说英国皇室没有给达尔文爵士的称号了。

[2]个人最喜欢的cs科学家之一,Alan Kay同样也有生物学背景。

[3]Stephen C. Stearns完全就是一个波士顿的大教授派头,侃侃而谈,总是能告诉你新的东西,bagua信手而来。而对比斯坦福大学的《从生物学看人类行为》 的Robert Sapolsky教授,则完全就是一个雅皮士的派头。这方面我看过很好的一篇essays是Paul Graham的城市和企图心

[4]这个例子是我自己想的,不能肯定正确性。更经典的例子可参见达尔文研究过的加拉帕格斯群岛上加拉帕格斯雀,以及特尼立达的孔雀鱼。

[5]我个人上次的理解现在看起来错误。

[6]古尔德著作doulist:http://book.douban.com/doulist/185405/

[7]Wilson著作doulist:http://book.douban.com/doulist/185404/

[8]de Wall著作doulist:http://book.douban.com/doulist/1303741/

[9]Dawkins著作doulist:http://book.douban.com/doulist/815667/

[10]个人已经花了至少1年时间了,还打算花个1年,也许才会转入认知的阅读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