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半年所看过的书中,有几本是关于科学和宗教之争的,其中有讲科学哲学的魔鬼出没的世界,也有批评宗教的檄文上帝的迷思,当然还从诸多书中了解到了美国公立学校中的智能设计和进化论之争,比如演化一书就专辟一章来严肃的介绍这个问题。本来准备就Dawkins的上帝的迷思一书写个读书笔记的,可是一来书本身读的比较辛苦,二来经过我个人的一番实践,逐渐兴味索然,到后来个人以为从枫哥那里最先听到的这个段子很适合信男善女们:
永远不要试图去战胜一个纯S|B,他会把你的智商拖到跟他同一个水平,然后用他丰富的经验打败你!
话虽然刻薄了一点,但是以美国公立学校智能设计的闹剧来看(小布什罪该万死),的确如此。Dawkins的书写的很精彩,旁征博引,但是在我个人看来,这不过是在宗教影响下的无神论者的辩锋之作,不过事情就是如此这般,不幸或者说幸运的是我又看到了Robin Dunbar罗宾·邓巴的bagua新作《你需要多少朋友》,其中最后两篇“大脑中的道德”和“当进化遭遇上帝”,又专门论述了以一个进化生物学家的角度看待道德和宗教,在我个人看来,这是迄今为止看到最好的关于宗教的科学解释文章。所以这一次专门来ba一ba道德宗教。
Dunbar使用了丹尼尔·丹尼特的“姿势意向”作为自己解释道德和宗教的理论的基础,但是且慢,上帝的迷思当中不是也提到了这个理论么,虽然丹尼特[1]的书还没有来得及看,但是我的书架上还是有两本他的著作的,一本是意识的解释,一本是心灵种种,果然在后一本当中我找到了丹尼特的理论原型。“物理意向,设计意向和姿势意向”。
由于内容庞杂,所以先写个打算、提纲,其实是方便自己后面的行文,以免遗漏了什么。首先需要说明为什么要谈论这个话题,然后介绍一下Dawkins的书中都提出了什么解释,其实关于这个主题“科学vs宗教”的有很多,从Dawkins书中引用的可见一斑,但是鉴于Dawkins的称号“最有名的无神论者”和这本书曾经荣登Amazon最畅销书榜的地位,算是有个比照。然后介绍一下Dunbar的哲学解释基础丹尼特的“姿势意向”,这也是Dunbar解释的核心。最后说明一下Dunbar提出的一些科学上的旁证,特别是解剖神经学上的证据。毫无疑问,迄今为止,还原论在意识、宗教上面进展有限,否则Dawkins们也不必如此费心,但是个人目前认为Dunbar起码走在了一条正确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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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先生有句著名的话“一想到雄孔雀那条艳丽的尾巴,就感到恶心”,以至于达尔文在后期研究生涯中穷十年之力写了一本书人类的由来及性选择,并引入了一个名词“性选择”来弥补他认为的自然选择理论所不能包含覆盖的进化动力,并把性选择提升到了和自然选择同等的地位[1]。虽然我本人对宗教及其狂热者从来不感兴趣,憎恶也许谈不上,但是轻慢自是难免,也许比不上Dawkins[2],但是肯定比我愿意表达出来的要强烈很多。但是就像Dawkins和Dunbar都指出的那样,对于人类历史上宗教的普遍性,以及用于宗教巨大的资源耗费,包括有些所谓“殉教者”对于Gene的流传毫无表面益处可言,对于一个进化论者来说,这委实是一个理应给予足够重视的领域,如果不能合理的加以解释,这简直就是另一个“雄孔雀的华丽尾巴”,所以暂且让我们放下门户之见,来心平气和的看看到底有哪些可能的原因导致了宗教成为了生活中必需品。
Dawkins在《上帝的迷思》第五章“宗教的根源”的一节中,首先就指出了大多数人能够立即想到的宗教的好处,“道德上的好处”,大多数宗教是叫人行善的,算是尘世生活中一点安慰剂和麻醉药,但是正如Dawkins自己声称的,无神论者一样可以有道德,宁静幸福的人,但是从历史上宗教的疯狂来看,如果果真只是让人幸福、有道德,那么宗教无疑早就混不下去了。因为既然有替代品,并且相比较而言,宗教还有很大的坏处,此消彼长,自然优胜劣汰。另外从西方传统而言,一向有自然之法(nature law)和上帝之法(god law)的区分,前者是所谓英美法系的“普通法Common law”的基础,可见西人对于道德和宗教还是有区分的。顺便bagua一下,Dunbar对于我们现如今羡慕的不得了的英美法系的所谓“陪审团”制度也颇有腹贬,原因还是在于上次介绍的Dunbar numbers,原来大约150个人的社区当中,人人都想属,就算不熟悉,至少对其平时言行有所耳闻,而到最终判决的时候,自然就不难了。比如说如果有人控告小莫“偷人养汉子”,我想我当时就八分信了,虽然理性的人最终肯定要讲证据。而现在社会由于规模的扩大,以及法律事务的繁琐艰深,不要说大多数村野乡民没有兴趣了解细节,更是没有能力了解。想想“辛普森案”中的种种离奇之处,后来居然变成证人曾经说过谎,导致其所有证词不可靠,最后辛普森居然因为没有证据而被释放了。而Dunbar给出的建议让“陪审团成员”变成一项专门的职业,让受过专门训练的人来应对日益繁杂的法律实务。好了,扯远了,重回正题。
Dawkins显然也意识到了以道德和精神阿片来说明宗教,还是有点不足够,然后他又介绍了类群选择,而这个正是Dunbar的说法,Dawkins显然没有了解这个说法的巨大潜力,而且比起Dunbar来,Dawkins显然说的不够清楚和有说服力。这里暂且按下不表。Dawkins第三次的尝试居然是“古尔德和列文廷”的进化副产品的理论,考虑到古尔德和列文廷[3]正是Wilson在社会生物学上最猛烈的批评者,而和Wilson持相似观念的Dawkins居然采用了这种说法,不得不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啊”。副产品理论说的是什么,进化一开始可能是为了适应其他的环境情形而发展出来了一种机制,随后被生物体用于其他方面,古尔德和列文廷举出的著名例子就是“圣马可教堂穹顶上的拱肩”,而Dawkins在这里还煞有其事的给出了一种原型,宗教上的迷恋实际上是源于“love”爱的副产品,这个不得不说是“授人以柄”了。随后,Dawkins话风一转,转而醉心于他的“meme”迷米的理论去了,声称宗教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基督教信仰的儿童应该成为“基督教信仰家庭的儿童”。总的来说,Dawkins的解释即便以我一个坚定地异教徒来看,也只是将信将疑,我知道宗教不对,但是这的确就是宗教的起源和需要之处吗?
相比之下,Dunbar的解释非常有趣,不过在此之前,需要介绍丹尼特的“意向姿势”的理论。丹尼特自己的解释比较复杂,并且充满了哲学意味,甚至有一本已经出版了到了第六版的书意向姿势,来专门解释他提出的这个概念,并且把这个作为自己心智理论(Theory of mind)的基础。这里我只能依据我目前的理解水平来描述,难免有所谬误,一切还请参见丹尼特自己的解释为准,wikipedia页面在这里Intentional stance。
简单点说,意向stance这个词表示一个有认知能力的实体,比如你,如何预测一个事情或者物体的发生。丹尼特认为有三种基本的策略,分别是:
- 物理姿势(physical stance),比如一个球体下落的轨迹肯定符合物理定律,而不会以你个人的意愿和愿望为转移。这种策略涵盖所有物理和化学过程。
- 设计姿势(design stance),这种策略涉及到一些人工的设计,丹尼特给出的例子是闹钟,到时间就会响,虽然也许因为故障或者其他的原因并未发生,但是仍然是相当可靠的一种策略,几乎所有的人造品都可以算作此类,甚至连符合阿西莫夫三定律的机器人也可算作这类。而我们CSer常常会说的是程序是不会出错的,跑一下就知道了,如果没有得到你期望的输出,想都不用想就需要在自身找原因。
- 意向姿势(intentional stance),这种是最复杂的和最高级的策略,简单点的例子,我想古龙小说里面的高手过招可以差强比拟,两个绝世高手相对而立,周围一片肃杀之气,过了不知道多久,突然有一方说自己输了,原因经过在脑子中一系列的推演,发现自己没有取胜的可能。这种预测的结果有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准确的说,其实只能算是一个概率。[4]
基本上,最后一种intentional stance可以把它理解成为empathy,过去习惯称为“移情”,现在也有些地方称作“同理心”。据称到只有大型猿类和我们智人本身才有这种能力,其中黑猩猩被人们研究的最多,我们可以从德瓦尔和古道尔的著作中看到很多例子。比如德瓦尔曾经描述过一只占据统治地位的黑猩猩鲁伊特在收到挑战者尼克的挑衅的时候,虽然当时他非常害怕,但是在他转身面对挑战者之前,他还是设法把自己的呲牙咧齿的面容设法平静了一下,然后才面对挑战者。因为鲁伊特知道,面露怯容,显然不利于自己的统治地位。关于黑猩猩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所以毫无疑问,黑猩猩被看作是“智能生物”,不过研究人员也发现,黑猩猩的智力水平只能停留在四岁孩童的智力水平上。为什么呢?好吧,Dunbar同学该出场了。
Dunbar根据丹尼特的“意向姿势”给出了自己的Theory of mind,非常有趣。
“你知道上帝希望你要爱我”
这样一句话,Dunbar说既解释了道德,也解释了宗教。同时上面的黑猩猩的“移情”的能力,也可以隐含其中,怎么回事呢?
Dunbar说像“知道”“认为”“希望”“想”等等词汇就是我们用以表达“意向姿势”的工具,并且每多用一个这种词汇就加深一阶“意向”,比如
一阶意向,“妈妈希望你回家早点”
二阶意向,“小华希望小明知道他已经原谅他了”
三阶意向,“我相信你知道Dawkins是真的认为上帝不存在”
这样不断地递归下去,可以构造出更高阶的“意向”,但是越高就越有可能没有实际意义,Dawkins在书中就举出了一个好玩的例子。不过,Dunbar,一般人所能够达到的自然最高的阶数是五阶,也就是能够被人理解的就是五阶,不相信的话,您可以自己尝试一下造句,看看你能构造出来几阶(记得把结果反馈给我哦,thanks),为什么呢?重点来了。
还记得上面提到过的Dawkins走马观花介绍的“类群选择”吗?由于在进化论的发展的过程中有个很有名口水战就是关于群体选择(group selection),由于没有看到原文,所以我不确定Dawkins的类群选择是不是就是group selecion,并且因此而没有太在意这个理论。传统上的group selection是说自然选择是发生在物种层面的,以至于有些个体会为了物种的长期利益而牺牲自己。幸亏有了Williams和Hamilton等人,我们才了解到其实所有个体都是短视的,急功近利的,竞争是发生在个体层面上,确切的说是基因层面,所以才有了后来的“自私的基因”的说法,当然那种传统意思上group selection是彻头彻尾的错误了。
不过Dunbar说作为一个社会性的群体动物,人类必须学会如何和群体内其他成员如何打交道,因为就像从德瓦尔哪里了解到的,灵长类群居动物在相互之间的皮毛护理上花费的时间惊人,而且群体内部也在不断寻求和解。非常有趣,虽然竞争是在群体内部发生,但是这种营群体生活[5]的灵长类动物却不得不在斗争当中求和谐,难怪他们会发育出来高度的智慧。难怪Wilson群居灵长类归结为生物体的四大顶级形式之一[6]。
Dunbar接着说,移情的能力给予了我们感同身受的能力,而人和人之间的交往最基本的原则可以归结为儒家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就意味着
“我了解你不愿意东西被偷走”
表面上看这是二阶意向,但是实际上由于个体和个体的认可的东西可能存在,比如也许小莫就认为偷人没什么大不了的。这就意味着
“你和我都认为“我了解你不愿意东西被偷走””
三阶意向性,这就接近道德的意思和个人宗教了。不过更进一步的是应该给这种加上坚定地信念和神圣的原则
“你和我都认为一般人都认同“我了解你不愿意东西被偷走””
四阶意向性,这就是群体宗教了,也许你还没有完全明白,那么我们把上面这句话重新表达一下:
“你和我都相信神要我们“我了解你不愿意东西被偷走””
群体宗教需要极高的认知能力,注意是五阶,因为你要明白上面这句话,你必须还能了解这句话的含义。
“你和我了解-“你和我都相信神要我们“我了解你不愿意东西被偷走”””
顺便说一下,Dunbar自己在书中给出的例子如下:
“我希望你知道我们彼此都相信上帝希望我们行事时心存正义”
五阶似乎是一般人所能够达到的天然认知极限,这也就表明了宗教也许的确有进化上的功能,宗教能够帮助群体规模的扩大,这也是Dunbar number 150的内在含义。Dunbar数字确切的讲是一个序列,3 15 45 120 150,Dunbar完整的解释如下:
非群体生活的只有两三个伙伴,也许是父亲母亲等等,而猴子等等只有一阶的群体性动物可以到达下一个数量,15个,而有两阶意向性的,包括猿和刚刚获得心智能力的3、4的儿童,能够处理好45个关系,而其他已经灭绝的比如直立人和尼安德特人等等,也许到达了下一个数量级120人,但是可惜的是,由于他们的规模没有进一步扩大,所以最重要的语言功能没有发展出来,在和我们智人的直系祖先的竞争当中失败了,最终都灭绝了,只有智人,度过了下一个瓶颈期,到达了现在的150个人的规模,并最终形成了高级的认知能力。
而据Dunbar说,宗教仪式总是伴随着持续的小范围的压力的仪式,这种持续的压力是产生人体天然的止痛剂,内啡肽的必要途径,而伴随着宗教体验的人据说内啡肽分泌水平在群体仪式中要大于独自时的水平。这也就解释了,也许宗教能叫人平静和更具幸福感吧,这也说明了心理学上常常提到的“从众”心理[7]。
好了,到这里,终于算是介绍完了了Dunbar的理论,不过还是有几个很有意思的关于意向性的话题,第一个就是小孩子,大家都知道2、3岁的小孩特别可爱,但是小孩子都会长大,乡谚有云“七岁八岁狗都嫌”,也许小孩子学会撒谎只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而自闭症患者由于不能理解别人的心理状态,所以活的特别辛苦。第二点,如果说人的自然极限是五阶意向性,那么天才也许就是能够拥有更高意向性的人,Dunbar举出了一个莎士比亚的7阶意向性的例子来说明天才。第三点,关于个人宗教和无神论,个人宗教,如前所述,是三阶意向性,无神论者,或者有些异秉的人也许不是不知道更高意向性,也许他们是故意不和其他人认可,不“从众”,过于坚持自己的想法,所以在别人看起来,他们就只有三阶意向性,所以这些人往往孤独,并且遭遇精神危机的可能性似乎也更大。不过在群体性为恶的事件中,这些人似乎也往往能跳出从众,做出更人钦佩的举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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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上面的解释似乎近乎哲学和猜度,我提到那些神经解剖学的旁证在哪里呢?据Dunbar介绍,以及从达马西奥哪里了解到的,在我们做出重要决策的时候,情绪系统扮演了异常重要的角色,而据最新研究表明理性选择和道德评判系统是大脑中两个单独的区域,而且以不一定会同时执行。后者是大脑中的额叶部分,也就是负责高级处理的新皮层,而据上面所述,道德实际上就是意向性,这也就说明了意向性的重要性。
第二条旁证是所有灵长类动物的纹妆皮质和新皮层的大小比较,纹妆皮质是负责处理视觉的,这种关系并不是线性的,到类人猿为止,纹妆皮质开始缩小。Dunbar给出的解释是随着大脑容积的扩大,在获取更多信息已经没有更大的作用了,相对应的,负责对获得的信息进行高级加工的新皮层开始急剧扩大,特别是额叶,也就是心智理论的出现的原因就在于大脑进化到了这个地步。而进一步的,把前面所说的各个能够达到不同阶数的物种(猴,类人猿,直立人,智人)的额叶大小划一条线,会得到近似直线的结果。Dunbar以为,这绝非偶然。
Theory of mind, 语言,意识,这些奥秘等待进一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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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最后作为一名CSer,还想说说我自己以Dunbar的“意向性”理论为基础,对计算机科学,特别是AI有什么借鉴之处。首先,我敢打赌,如果你有cs的背景,那么你一定会被上面的“几阶意向性”的理论感到着迷,尼玛简直就是递归吗。不过和计算机不一样的是,计算机上的递归要求找到循环不变量,并找到最终出口,不能无限递归下去。而人类的意向性功能好像有天生的“二元性”的功能,能够得到一个迅速的近似解,不需要真正执行完所有的条件搜索。而计算机的数学基础通用图灵机的数学表示里面的五个集合也都是有限集合,也许AI的发展需要真正的全新模型和数学基础了(不知道哪位能有所发明呢?欢迎与我共享)。
另外上面提到的第二条神经解剖学的证据,纹妆皮质,我好像已经不止一次私下里对google自己宣称的使命“整合全球信息”表达过不满了,信息越来越多,像传统的SE那样把所有的web page都索引起来,显然只能做到基于关键词的查询,而对于比如语音和图像就无能为力,搜索引擎SE到了需要做减法而不是加法的时候了。
最后,用意向性来解释一下google的算法:
“google认为你也认可它的这个算法,如果一个页面的反向链接越多,那么这个页面重要性越高”
可以看到,只是两阶,还差得很远呢(纯属bagua,请勿介意)。
注:
[1]虽然现在大多数生物学都同意性选择可以归结在自然选择之下,只是自然选择一种特别重要的特殊形式,更详细的请参阅海伦娜的《蚂蚁与孔雀-耀眼羽毛背后的性选择之争》一书。
[2]从Dennett的wikipedia页面上看到Dawkins和丹尼特并称新无神论的四骑士之列,四骑士是谁?乃是启示录当中的“瘟疫、战争、饥荒和死亡”四人也,一笑。
[3]第一次看到列文廷其人还是从松鼠会的桔子帮小帮主的文章,可惜那时几乎不了解Lewontin,列文廷当年是Wilson亲引荐至哈佛大学的,不过本着“真理高于一切”,最后和同为哈佛的古尔德一起成为Wilson的最大对手,据称三人此后居然见面都不打招呼的地步。此公的光荣事迹还包括辞去美国科学院院士职务一职,要知道一共就只有12个人做到了,和古尔德一样,socialism倾向着实可疑。另小帮主的这个文章还介绍了丹尼特,不过显然她也不知道此人是谁,只是来头很大,^-^。
[4]不过很奇怪的是,人类好像是天生的二元论者,在我们表达的时候,我们甚至会用“可能会”或者“可能不会”来表达自己实际上的态度。而人类在概率估算方面的差劲早已经为人所熟知,更别提贝叶斯的条件概率了。至于动物,由于无从得知他们真实的想法,但是基于动物在争夺配偶的战斗大多以恐恫为主,我们同样可以猜测他们也是“二元论者”。而同样作为佐证的还有德瓦尔德《灵长类动物如何谋求和平》,Dawkins在《自私的基因》的第五章论及动物的攻击行为的ESS的分析也颇为有趣。
[5]灵长类为什么营群居生活,说法很多,基本上可以肯定的是为了躲避天敌,想想那些天上的猛禽和水源中潜伏的猎击手(鳄鱼,中爪兽等等)。IPTV上记录片屏道的《进化》系列节目第一节就是《眼睛》,灵长类极度依赖视觉,有很好的双眼视角(60度)和彩色的视觉系统,但是不幸的是他们看不到背后,嗅觉更是退化的严重。群体生活可以形成交叉火力,并且相互之间的鸣叫据说意义丰富。这也许是语言起源的一条重要线索吧。
[6]Wilson的四个顶峰,管水母,社会性昆虫,以及社会性脊椎动物和人类。
[7]Dunbar的研究似乎自始至终贯穿着两个主题,一个是社会群体的规模,另一个则是内啡肽的作用。除了宗教,Dunbar还认为集体哈哈大笑和音乐同样也扮演了重要作用,三者鼎足而立,而宗教在人类群体发展后期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至于音乐,我想我在世博会的国家馆演出,特别是非洲国家和近东、中东的演出中看到了。